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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将评选并表彰6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
  • 发表时间:2017年04月05日

  央广网沈阳4月5日消息(记者郭威)今年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前夕,辽宁省将评选并表彰600名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(含省特等劳动模范10名),以及50个省级先进集体。省特等劳动模范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将分别获2万元、1万元奖励。

  辽宁省劳动模范、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每5年评选一次,今年是该奖项评选表彰年。据了解,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:近3年来在辽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职工、农民、管理人员、教科文卫体人员、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。其中,劳动模范将从企业和农民中产生,先进工作者从机关事业单位中产生,特等劳动模范在本次评选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人选中产生,省劳动模范的评选还要与“辽宁大工匠”的评选相结合。

  另外,辽宁省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近3年来为辽宁经济、政治、文化、社会、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、各种所有制经济、各类社会组织和单位及其所属部门。相比以前只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、单位参加评选外,今年没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社会组织、单位所属的部门、科室等也可以参与评选推荐。

  据介绍,今年在辽宁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上,一线工人、技术人员和农民三类群体将得到倾斜,人选数量至少要占总数一半。具体来看,企业职工人选不低于总数的50%。其中,一线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企业职工人选的60%,企业负责人不超过企业职工人选的15%; 机关事业单位人选将主要是教育、科研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等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,且人数不超过总数的30%,其中县处级干部不超过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的20%;农民人选不低于总数的20%,其中农民工不低于农民人选的25%。